教育供给侧改革关乎教育公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3-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年来,教育公平得到有效推进,但由于教育供给侧的投入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相关问题没有很好化解,还滋生出一些新问题,使得校际、城乡、区域间的教育差距未能得到有效弥合,许多有益的教育改革举措难以深入推进。

    针对教育供给侧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投入标准、督导意见、社会反馈等,依法依规对所有公办学校和部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供经费、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标准化支持。其目的是使所有公办学校及需要政府埋单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能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投入或供给。在国家和各省(区、市)层面,通常有教育标准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如能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提供相应支持,基于现有占国民生产总值超过4%的教育投入,应该能有效地推进教育公平。

    但是,时下各级各类教育投入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不少地方,重点校、示范校依然获得了高出规定标准的大量经费和资源。而在城乡之间、重点校和薄弱校之间,不仅教师的收入差距较大,常规教育教学经费的差距也更加明显。比如,在一些老少边穷岛地区的学校,课桌椅等基本设施还存在问题。而在大城市的一些重点学校,当下最先进的教育技术已经投入使用,如学生使用平板电脑学习,教师使用触摸屏黑板授课等。尤其是在一些名校,面向全国各地招聘特高级教师、邀请文体明星到学校参加活动等现象并不少见。

    一些学校的办学标准严重超标,但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依然源源不断地在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大方”供给。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这种不合理甚至涉嫌违规违法的供给行为,没能给予有效监督。上述问题的存在非常不利于教育均衡的推进,与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背道而驰。

    由于教育供给侧的相关信息不充分公开,致使不少存在严重问题的供给、投入行为得不到及时监督和纠正。如果任由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前景不容乐观。很明显,这不只是依法治教的水平问题,更是体制、惯性、观念的“负导向”等深层次问题。

    通过考察教育供给侧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教育供给侧的观念、行为得到改善,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标准进行教育投入,而不是随意降低和超越标准,才能真正促进教育的基本公平和均衡发展。教育供给方面存在的不公平,不仅会加大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还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也是择校热、高价学区房、教师无序流动等痼疾久治难愈的一个源头。

    为改善教育供给侧的上述问题,应加大政府督导和社会监督的制度保障,要意识到教育供给的问题不只是物质条件保障的问题,更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在此基础上,应完善和细化有关规定,增加问责、惩处力度,鼓励积极、正向的探索。同时,改进对教育供给的论证、预算、听证、审批、执行、监督、评价、公示、协调等程序,为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更有力、合理、有效的供给保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本系列评论到此结束)